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优化医疗机构管理流程,提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技术规范》(DB13/T5971-202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2025年版)〉的函》,对我市有意愿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且具备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评估。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18jav市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注:为加强日常监管,此名单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按程序纳入承检机构名单,对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通报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责令退出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