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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调查

关于开滦总医院林西医院等8家二级综合医院 评审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09:14:57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河北省医院评审管理办法》《河北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要求,市卫生健康委20257月至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分别对开滦总医院林西医院、乐亭县医院玉田县医院、18jav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安市人民医院、18jav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迁西县人民医院、18jav南堡开发区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认为开滦总医院林西医院、乐亭县医院玉田县医院、18jav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安市人民医院、18jav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迁西县人民医院、18jav南堡开发区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1215日至12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22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18jav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18jav路北区西山道7号,18jav医政药政,邮编:063000,电话:0315-2802349

 

18jav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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